2011年,某公司举报,称其涉及“IC卡复新方法”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公安机关以专家技术鉴定的结论为依据立案侦察,并已对部分涉案人员作了拘押。该案移送检察院后,涉案人提出了抗辩新证据,包括几份日本专利公报和《机械工程标准手册》等公开出版物。检察院委托我所就新证据对该方法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作司法鉴定。
原先的结论,依据的是一些专家们的鉴定意见。专家们认为举报人提出的将有关技术应用于这方面,从未有文献述及,评价该技术创造性地使用于这些场合,创新性地解决了IC卡循环再利用的技术难题,可带来不可估量的巨大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结论是:该技术未见国内外文献公开述及,不为公众所知悉,从未对外公开。
然而,经过本所鉴定,真相水落石出。作为抗辩证据的公开出版物早已记载着上述的技术信息。
《机械工程标准手册磨料与磨具卷》2000年出版,记载着磨加工用于塑料等非金属的技术信息;还指出“根据加工对象的不同,可进行”各种磨削、珩磨、超精加工,研磨及抛光。
日本专利《磁卡的表面印刷抹掉方法》1997年8月5日公开,记载了“抹掉滞销卡表面的印刷”时,进行“研磨或抛光。”、“可以重新印刷新的文字、记号、图形等,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由于背面信息记忆保持原样,其使用价值与新的磁卡相当”。
日本专利《再利用卡以及再利用卡的翻新方法》2001年6月26日公开,记载了“可以选择机械研磨、兼用机械研磨和化学溶解、化学溶解中任意的手段抹掉数据显示面的印刷。以此为特征的再利用卡的翻新方法”。
日本专利《预付卡等卡的印刷抹掉方法以及卡的印刷抹掉设备》2001年11月13日公开,记载了“抹掉印刷的卡的清洗干燥工序”,“使用淋浴水清洗卡,使用热风干燥机干燥”等。
日本专利《再利用卡及其翻新方法》2002年7月31日公开,记载了“从彻底抹掉印刷的视点出发,产生了一概采用机械研磨”。
本所鉴定人就该“商业秘密”中八个关键步骤,对照公知技术,逐一进行分析对比。对比结果证明原先专家所做的技术鉴定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举报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已被公开出版物披露,或者属于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一般常识,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尔后,检察院释放了被拘押人员。
我们的体会是,对于商业秘密的鉴定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涉及刑事案件,司法鉴定意见关乎罪与非罪,应当严缜论证。这里不但要有技术,还要懂得鉴定方法。如果事先能针对举报人的“密点”认真检索,就很容易找到是不是存在公开的相关技术信息。